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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0月28日,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在北京舉行分組會議,審議反間諜法草案二審稿,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關於民法通則第九十九條第一款、婚姻法第二十二條的解釋草案。張德江委員長參加審議。(新華社記者 李濤 攝)
  中國日報網11月4日電(遠達)十二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11月1日表決通過了反間諜法,國家主席習近平簽署主席令予以公佈。有美國媒體分析說,新法更加緊密地瞄準外國間諜及其合作者。
  《紐約時報》狄雨霏(DidiKirsten Tatlow)11月2日發表報道稱,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1日簽署了新的反間諜法,用一系列修訂過的法規取代了1993年的國家安全法。
  新法更加緊密地瞄準外國間諜,以及與其合作的中國個人和組織,這個新重點在法律名稱的改變上得到了體現。分析人士稱,它反映出中國擔心面臨的來自海外的政治威脅日益增多。
  “法律對現行國家安全法從名稱到內容進行了全面修訂,突出了反間諜工作特點,”官方通訊社新華社在新法律通過的當天說。
  在之前數周,新華社稱,面臨國家安全需求,該法更適應“新形勢、新任務”。
  新法律的第二條稱,新的首要目標,即反間諜工作的實施將與“群眾路線”相結合。“群眾路線”旨在憑藉數億普通中國百姓的積極合作,擴大政策的影響範圍。
  新法律還明確規定,凍結或沒收涉嫌在國內開展間諜活動的人或組織的財物是合法的。新華社報道稱,沒收的財物將歸國家所有。
  中共近日在北京召開了重要的政治會議——四中全會,宣告中國將加強法治。會議結束後不久,中國出台了上述法律。新法律還稱人權在執法過程中會得到保障。該法規定,“反間諜工作應當依法進行,尊重和保障人權,保障公民和組織的合法權益。”
  CNA公司分析師默里·斯科特·坦納說,將法律名稱從國家安全法改為反間諜法不可避免地發出了一個信息,即中國正越來越多地與國際社會交織在一起。
  (編輯:周鳳梅)
  延伸閱讀:  (原標題:美媒:中國通過反間諜法 更緊密瞄準外國間諜及合作者 - 中文國際 - 中國日報網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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